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4个月。现在我不想做了。我匆忙辞职。老板说应该扣除50%以上。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2022-04-15 05:4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中对离职的提出时间和方式有具体的规定:
    1、离职的提出时间。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离职的方式。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此时无任何补偿;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的规定是:临时工与公司建立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因此,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书面辞职,若公司存在过错情形的,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 劳动法对辞职有以下规定: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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