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16年11月27日,当我在公司工作时,我是由于其他人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医生诊断我需要休养大约三个月。现在我的手差不多好了,所以我请我的公司老板协商赔偿。我公司的老董事会说只给我1000元,说你没工作。你在哪里有钱。那我休养三个月后就不能上班了。公司只给我1000元。我肯定不会同意的。那么我想问,根据国家法律的最低规定,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非常感谢。

2022-04-15 10:33: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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