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有产权,但是没有本地户口,实际也不居住在该动拆迁房屋中,动拆迁中,我除了获得拆迁房屋评估价补偿费之外,自购房奖励费可以分到吗?还有搬迁奖励费,套型奖励,价格奖励等,我有没有资格参与分配?

拆迁补偿
2019-03-23 09:5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房屋拆迁赔偿方面,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费用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开发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房屋拆迁的目的和拆迁行为包括:
    (1)个人拆除自己的房屋并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行为。
    (2)拆除自己的房屋之后将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拆迁行为。
    (3)个人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开发房地产而需要拆除房屋的拆迁行为。
    (4)个人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联建项目而需要拆除房屋的拆迁行为。
    在我国,个人作为拆迁行为的并不多,因此在2001年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不再将个人作为拆迁人规定在拆迁行政法规中。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不是每年都会出的,房屋拆迁,要根据房屋的建造时间,建造结构,区位,周边房价,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等来进行综合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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