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们,他们解决了我的疑问~我在新公司工作了两个半月。在采访中,经理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佣金。当我拿到工资时,我说我错了,没有拿到佣金,没有工作整整一个月,也没有拿到全勤奖。突然有一天,我拿了一份合同,要求我签下我的角色。我没有提到合同的细节(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据说签订合同是一种形式。我犹豫了几天,每天都忙着工作,所以合同结束了。不久前,经理问我是否愿意换工作。我只是觉得我现在的职位不合适。我想清楚地知道治疗方法,但有人告诉我去问财务部。然而,我赶上了财务部,要求放一个长假。公司很忙,又耽搁了一个星期。自由是不容易的。昨天,经理去找我谈话,要求我换个职位,但是有两个人在这个职位上(经理说这个职位只有两个位置)。如果我看到其他公司有合适的职位,我可以试试。这不是变相解雇吗?此外,在试用期结束后,该公司表示,由于社会保障局的制度问题,社会保障无法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22-04-15 12:17: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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