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东。我要租给两个男孩。现在我的家人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留下来。因为我们提前终止了合同,我付了三个月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和一个月的违约金,总共6400英镑。所有这些都是按照合同执行的,但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没有。我们提前三天通知,现在我不想搬出去。我想再住7天,而且是免费的。我该怎么办

2022-04-15 19: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如承租人自己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出租人提前中止合同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尽快缴纳租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等
  • 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但是如果出租人房屋租期到了之后还想要继续租房的,最好还是提前告知房东,至于提前告知的时间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双方只要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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