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同事是班长。他在工作时不小心挤出了一根手指,但他在医院里被抱了起来。现在他已经在家休息两个月了。然而,他最近两个月的工资比他没有上班时少了2000元。他还询问了工伤保险条例。公司不应该少给他钱。公司的答复是,没有与他的岗位工资相关的津贴。告诉他,他有能力用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辩护。公司是否遵守法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你能否给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款,以便他和公司能够进行辩护。非常感谢。

2022-04-16 06:2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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