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妻和我两年前离婚了。离婚时,孩子只有两岁半。当时,离婚协议明确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该男子。离婚后,我们仍在一起生活了两三个月。她整天都很顽皮。她把孩子带到市场上,不小心把孩子的门牙变成紫色和坏死。去年10月,我带女儿去了一个星期,弄断了她的舌头。结果,我去医院缝了八针。除了离婚,我还以为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没有闻到孩子们的气味。不管我一年四季都没有给孩子们买一件衣服,虽然协议上说生活费由男人承担,但作为孩子的母亲,我在过去两年里甚至没有给孩子100元。现在我发现一个有钱人。最近,我告诉我,我想去法院拿回孩子的监护权。我全家都强烈反对!即使我和她一起努力工作,我也不会同意。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带着孩子很难。她不想带走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她想回去。这个女人的心脏太坏了。如果律师去法院起诉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她能赢吗?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4-16 11:56: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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