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粗心的设计错误,我给公司造成了2500损失。公司直接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没有关于报酬的规定。我可否以任意罚款及扣薪为藉口申请辞职及获得经济补偿?该标的物是否符合取得经济补偿的要求?

2022-04-16 18:4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者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辞职的,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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