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单亲妈妈。我在一家小店工作了14天。因为个人原因,孩子没有照顾。那天我告诉老板我想辞职。但是老板说要走就走,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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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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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合同吗?没有签合同的话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了(注意留下
证据,可以拍照、录音等记录提交辞职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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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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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