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经是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职员。我工作了一年。我在16岁的3月生了一个孩子,有105天的产假。休完产假后,我去了公司工作。公司没有适合我离开的职位。当时我没怎么想,所以我在6月25日办理了辞职手续。在产假期间,公司的五项保险,包括产假保险,通常都是交给我的,但产假期间没有工资。7月20日,社会保障部为我停止了保险,并中断了生育保险。我不能享受社会保险的生育津贴。我请公司解释一下,让我先续保。我立即调到了下一家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什么也没说。即使我的生育保险是在下一家公司支付的,它也是新投保的。它是不连续和中断的。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我可以向公司索要105天的带薪产假工资吗?

2022-04-17 06:29: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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