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的车停在停车位上,另一辆车在路过的时候撞到了我的车,撞到了一个老人,撞到了一个老人住院,对方负全部责任,去了刑事部门,我的车去修理了,现在修理了,对方的保险公司让我去我的保险公司的交通强制保险,赔偿1万,合理吗?
-
公车办私事,发生
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