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被水泥车刮倒,伤了314脚趾骨折,石头住在医院36天,大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70天,只赔偿120元1天,合理吗?但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保险公司让我儿子签字结案,我觉得赔钱不合理,还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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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
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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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