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2岁。她做了两年妇科子宫肌瘤手术。现在伤口还没有愈合。每次去复查,她都会说伤口发炎,老了很难恢复。但现在,我的母亲即使坐在凳子上大声说话也会感到不舒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在这段时间里,她没有去诊所注射抗炎药,也没有少吃医院开的抗炎药,但我母亲仍然整天疼痛。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主治医生赔偿吗?据说六个月内就好了,但现在已经两年了,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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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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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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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医疗
损害赔偿:
1、医患双方相互沟通,协商赔偿;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就赔偿等事宜制作调解书;
3、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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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