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前天驾驶摩托车回家,被交通大巴撞倒,去世了。根据交警的照片和车上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对方在逆行30秒后与我母亲迎面相撞,对方在相撞前3秒没有刹车或闪避,现场刹车痕迹不超过10米,另一方在撞到我母亲后应向右躲闪,在与另一方发生摩擦后应停止。交警回答说,对方超车后才撞到我母亲,但从录音机上我看到对方开车向左行驶,离前面的车有30多米远(这条路是一条乡村道路),当我母亲出现在视频中时,对方没有减速闪避。对方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应如何索赔?!在撞了我母亲之后,另一方没有超过前面的车,因为与他有摩擦的泥车是另一方想要超过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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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报案,交警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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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交警队责任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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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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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被汽车撞伤的,应当立即报警,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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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