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1年现在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男方给女方10万彩礼。要给男方反多少

离婚
2019-03-23 15:3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存在婚姻债务时,要求离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 1、你好。你的离婚主要是财产分割问题,而且财产数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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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如果能够达成协议进行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抚养权在离婚后归属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写清楚,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办理并备案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