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买房,房地产商支付了押金并开具了收据。后来,我不想要房子了。我可以退还押金吗?注:仅提供收据,未签署任何协议。

2022-04-17 18:0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只有收据的诚意金不一定可以退。诚意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没有这个法律术语,至于能否退回,可以争取。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我们还需要了解到在购房时如果收取的是诚意金,违约方除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可以要求收取诚意金一方退还因此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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