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为转让的土地支付了12万元,剩余的11万元还没有支付。协议将于今年5月1日付清。但是,由于另一方缺乏土地,甲方是否有权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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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口头赠予未依法进行登记,未发生
物权变更,可以收回。《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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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
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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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就是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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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