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公司要求签订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如果您辞职不到两年,您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金。但是他没有支付五份保险和一笔基金,所以这份合同没有法律上的利益?

2022-04-17 22:4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提出辞职,除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提出辞职,除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想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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