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男生犯强奸罪判几年? 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我怕出来后再找麻烦

其它
2019-03-23 19:1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怎么判,具体判几年规定如下: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四)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 不立案就谈不上撤诉,不立案也就没有交纳诉讼费,算放弃诉讼,应该不用再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应当在法院做出判决前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对犯罪的追诉时效是两年,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所以应在两年之内.但是在实践中,如果真的等两年再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的,除非证据确凿.时间越长,对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没有当时报案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较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并应充分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以及犯罪的年龄、是否是初犯、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因素一) 把握全案整体和个案的区别,不能“一刀切”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二) 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的适用情况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