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了长春电影酒吧。我的朋友们去了一家餐馆。他们付了500元,说押金要签合同。当时,他们付了钱,不假思索地签订了合同。然后他们让我付80英镑,说是拖把把钱扫光了。合同上说,押金的期限为十天。如果第二天我不想这么做,是押金还是我回来了,如果有合同,他们可以要求违约金

2022-12-20 0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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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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