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多后,合同早就签订了,但该公司尚未购买社保。今天,我不得不说我要减薪数百元。我不想这样做。我该怎么做才能使自己受益?辞职或写辞职报告。是否有赔偿,公司能赔偿我多少

2022-04-18 21:4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辞职的,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约定有服务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不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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