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方主责对方次责,我方保险公司没对次方车辆定损,次方已经修车。我方后期报销理赔怎么办

2019-03-23 20:49: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车辆定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吗  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物价局的定损单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单还没有下来,可以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情况,让他们接到处理案件的查勘员给出具体时间。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与车辆定损有没有必然联系  现在的双方小事故,如无人员伤,双方车损在2000元内,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原则。所以有的交警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有没有超过2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而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以前。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一般是在责任划分以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因为如果本车无责的话,应该是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定损,如果本车全责的话,双方的车都要定,如果双方的车都有责任的话,估计本车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定对方车就可以了。;
    三、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发票和修理清单是为核实修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票据原件本身没有必须保留的必要,如果确实丢了,可以去4S店复印一下发票存根联,并让他们加盖财务专用章,一般保险公司会给理赔。  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 车辆单方事故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一、车辆单方事故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车辆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二、车辆单方事故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第三步: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第四步: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第五步: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第六步: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车如果出了事故,要保险公司全赔,要买哪些保险? 机动车投保以后,万一发生事故希望保险公司全部赔偿的想法很好,但是不太现实,因为不可能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不过,对于普通的机动车碰撞事故,没有涉及到人员受伤的,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投保让保险公司给予全额赔付的。
      
    1. 机动车除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以外,还需要投保商业保险,具体涉及到车辆部分的应该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两个主要险种和其他例如驾驶员和车上乘客险,盗抢保险,汽车玻璃险,自燃险等等无数个附件保险,最关键还需要特别投保不计免赔险。
      
    2.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5)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6)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7)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
      
    (8)盗窃、抢劫。
  •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被动物咬伤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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