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欠我的三万高利贷据说是四分之一的利息。两个月后我没有给它。我现在不想要利息。我只想拿回首都。法律途径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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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本金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的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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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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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
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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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