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淄博市淄川区。我母亲在一家小餐馆工作了14天。我女儿发高烧,身体不好。我妈妈请了7天假。老板不同意我的意见,所以我母亲辞职了,没有给我工资,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2022-12-19 16:54: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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