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人无数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他说每次都要在几天内还钱,但他没有每次都还钱,或者他没有接电话。2016年,他欠了30000多分。今年3月10日,他又问了他一次,但他没有问一个问题。当晚他写了一张纸条,约定3月30日前支付1万元,中秋节前支付1万元。到目前为止,春节前我一分钱也没见过。但由于家中的老人病情严重,急需用钱,许多电话都打不通。后来,没有人接电话。我去了劳动局,说我没办法。如果我通过法律程序,我能回来吗?我能拿回多少钱?如果法院裁定他只是不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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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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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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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没有欠条之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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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超出
仲裁受理期限,劳动者可以搜集欠款
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私下解决
劳动争议。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关系终止时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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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