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9年,在我的担保下,我的朋友以20%的利率借给我兄弟4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条。我哥哥承认还了钱,但债务还没有还清。2016年,我的朋友诽谤我从他那里偷了1万元,并向我的亲朋好友宣传,这对我的声誉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和享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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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
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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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
法人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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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