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下面的第16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法中扣除20%是实际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因为我的出勤时间是15天。基本工资是2700英镑,老板会从我身上扣除540英镑。但我15天的实际出席人数只有1578人。如果扣除540,则仅为1038。这不是实际工资的20%吗?

2022-04-21 10:51: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