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4年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为15年,但开发商将交付推迟至5月16日。开发商在合同中决定,雨雪天气延迟交付时间不构成违约。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谢谢

2022-04-21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约定了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因此,若出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对出现原因进行查实,若没有出现不可抗力的原因,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就是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