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日,这家人在九江市偷了约3000辆摩托车,骑在不远处就被群众截获并逮捕。目前,本月16日已经过去了三个月。除了看守所每月都会打电话给该账户汇款外,没有其他消息。法庭审理判决多长时间,判决多长时间,网上等等。请请请有经验的律师回答问题。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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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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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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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规定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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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