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建筑工地当过水电工。在6月20日的工作中,我把管道搬到了二楼。一不小心,水管掉了下来,砸断了一楼泥瓦匠的脚。当时,我让老板赶到现场,把伤者送到医院。那是我左脚手掌食指骨折。月底,我用钢板做了手术,于7月10日出院。我的老板是承包商的老板,他说医疗费、住院费和这些人工费加起来超过6万元。他先付了6万多英镑。保险报销一万多元,五万元。公司分摊25000元,老板负担25000元。这些都是小老板告诉我的,但是老板现在说他想从我身上扣除3000元。他说我违反了规定,说我不满意找到公司和劳动局。我真的应该扣除3000元吗?我在工作中犯了一个错误

工伤索赔
2022-04-21 12:41: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