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出了车祸。他向左转,径直走向一位坐着电动车的女士。当我父亲想左转时,他看见了他,停了下来。但没想到,电动车开得太快,直接撞上了我父亲的车,飞了出去。现在人们都在医院里。他是在去年28日击中的。到目前为止,在医院的所有费用都由我父亲独自承担,现在我要离开医院了。这个人还需要3万元。我应该给这么多钱吗?病人已经康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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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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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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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