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深圳的农民工。我想问以下问题。非常感谢。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我进入工厂面试时,我和工厂谈论工资时,我说工资是月薪。根据26天工作制(20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试用期工资3800元,正式入职后工资4200元。但当我开始工作的时候,这是真的。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工厂很忙。当一个月26天的正常班次都满了的时候,工厂还要求我每晚加班,所以事实上,我一个月工作300多小时,但当工厂发工资时,我一个月只付3700元,没有加班费。当我问工厂时,工厂回答说晚上加班没有工资。然而,当工厂不是很忙时,工厂安排一周工作五天。同时,它也要求我每天晚上加班。然而,在计算月底的工资时,有几十个加班小时。工资是根据我没有工作的正常时间计算的。正常工作时间不按月薪4200元计算,那些加班钟一分钱也没有。试用期过后,我不会成为正式员工。我还是按照试用期的工资计算,而且我也没有为自己买社保。当我问起时,工厂说它已经纳入了工资。

2022-04-21 15:4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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