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如下:2016年1月16日,作为临时工,我们与深圳宝安区的一家工厂签订了合同。工作时间从1月17日到2月3日,我们今天已经工作了14天。工作时间不包括在合同中,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加班48小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相同。在此期间,我们与合伙人就工资问题进行了协商,但遭到拒绝。中介方曾表示,工厂最近很忙,我们必须服从工厂的加班要求。我们感到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作为一名新生,我想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权益

2022-04-22 1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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