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问题。农村家家户户都是二层楼,但只有土地证的面积。请问拆迁的时候是按一层楼的面积赔偿还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赔偿。谢谢。

拆迁补偿
2019-03-24 14: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
    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 拆迁补偿中土地证面积,都是以产权证为准。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多少一般就认定多少。
    如果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与实际不一致,那么在拆迁入户测量时,需要提出并作出认定。超出部分如果是合法建筑,是可以补偿的,如果超出部分是非法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产权证为准。
    如果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那么需要对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作出认定,如果是违法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房屋是合法建筑,那么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基数去测量、评估。
    但是如果实际占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也要视情况认定。
    如果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大于房屋的占地面积,那么对于空院、空地也是需要补偿的。
  •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四个问题:第一,裁决;第二,诉讼;第三,复议;第四,执行。
    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偿安置争议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
    已经拆除住房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村民拥有新的宅基地的,其老宅基地使用权因市政府登记造册,该户仍然可以临时种植使用。
    如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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