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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我去一家公司试用我的工作。那天,我被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没有写劳动期限。在试用期内,当我申请这份工作时,我口头告诉我已经三个月了,那么我还在试用期吗?我在3月22日递交了辞职申请。今天的3月26日是否可以被视为正式辞职?公司说我辞职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我承担。一位客户下周一来公司做广告设计。由于我辞职,公司没有其他设计师,因此违反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说违约金需要由我承担。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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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离职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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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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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
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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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