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现有单位工作了8年。在过去的6年里,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现在公司以我丧失劳动能力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什么补偿?

2022-04-23 06:1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补偿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每做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作标准对劳动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