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再婚了。我们结婚前有一所房子,但去年他卖掉了房子,并以他父母的名义把所有的钱都存了起来。现在我们住在我家里。我想立个遗嘱。我的房子不是给我丈夫和他的孩子们的,而是给我自己的孩子们的。我的父母在我结婚前付了房子的钱。他的家人一分钱也没花。我想问,我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它有用吗?我不想在将来因为这所房子而给孩子们留下隐患。

2022-04-23 1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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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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