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叔是6月11日被雇来工作的。雇主家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只眼睛被锯条锯掉了。锯片由业主提供。目前,创伤稳定后,雇主需要进行第二次眼球摘除手术。雇主威胁说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想问他是否有责任?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23 11:0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雇员发生车祸雇主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雇佣活动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缴了社保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需要自己承担责任或者是侵权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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