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婆婆捐赠给儿子和儿媳的房产(赠与合同上写明的两人姓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妻子会得到一半财产吗?

离婚
2022-04-23 11: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如果赠与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的,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