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里没有明文规定你不能很快辞职。去找经理辞职。他不同意这违反了劳动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24 06:5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等等
  •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劳动法对辞职有以下规定: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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