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买的行车记录仪,退货快递公司丢了,快递公司只赔200,当时上门收件的时候没说保价,发了一个链接给我,说1000以下赔付上限是1000元,想跟快递打官司,求助。

消费者维权
2019-03-24 19:4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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