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方主责对方次责,现对方已起诉,请问我们要如何处理?是保险公司全权处理吗?

2019-03-24 20:1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起诉前没有做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可以直接起诉车主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按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肇事司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导致事故,可直接向其公司追偿。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对方有义务承担侵权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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