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上下班的路上,如果我不小心走路和摔倒,导致膝盖骨折,我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该单位是否有任何赔偿?(医疗保险和非工伤工资除外)我已与我在深圳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工资。我在我的单位工作了两年多,但不到4年

工伤索赔
2022-04-24 10:0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 上班走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而摔伤的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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