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前夫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双方协议好,名下有三部车,都归男方,男方支付给女方35万,按每个月支付一万的方式支付,三年内支付完为止,离婚了一年多了,女方总的才拿到四万一千块钱,还剩30万零九千没有给,给男方打电话,现在男方甚至电话都不接了,要不就是,一天拖一天,一个礼拜拖一个礼拜,一个月拖一个月的,我应该怎么办?男方是湖北户籍,现居住福建厦门,居住证还没有满一年,如果我要起诉,只能去男方户籍所在地,还是还有别的办法

离婚
2019-03-24 20:3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合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的申请,通过诉讼离婚的,应当依法提交离婚起诉状,并且由法院进行开庭前的调解,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事由的情况下,则不需要进行开庭调解,可以直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 一、离婚时大家都知道有财产,但是都没提的,没要求法院处理的,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该条文对离婚后财产分割请求权不加时效限制。


    二、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觉得分割不均,要求重新分割的,则诉讼时效为1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离婚时对已知的共同财产都进行了处理,在判决书中已列明,离婚后发现对方藏匿了财产,如:判决书已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一套。离婚后发现一方还有一套房子,此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2年。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情形,直接拟好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
    准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有小孩的最好准备小孩的出生证明,还有计生部门的节育证明。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异议的情形。这个时候,就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到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简易方面,诉讼离婚复杂一些。
  • 离婚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吗?规定是夫妻俩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异地不能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