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另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损伤类型为:右锁骨骨折2例,右肋骨骨折2-5例,腰椎横断骨折,右眶上壁及眶内壁骨折。医院费用为3W,其中1W由保险公司垫付,保险公司协商的赔偿总额为3.8W(其中2W由保险公司垫付)。第二次手术尚未完成,但保险公司表示,最高赔偿额为0.5W。你想起诉吗?这合理吗?

2022-04-24 13:2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针对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保险公司最高的限额为一万元,如存在商业三者险的,医疗费也可以进行赔付,但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了
  •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所以肇事者可以不垫付,但是保险公司是有垫付的责任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 根据我国交强险立法,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赔偿责任,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标准、免责事由等均由法律予以强制规定。我国交强险立法并未规定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参照损伤参与度,对于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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