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工厂缺勤两天,则决定自动离职,不支付工资。拖欠两个月。这只是等待劳动局的答复。工资拖欠了将近四个月。将支付部分工资,超过1000元将由公司扣除。我应该做什么,如何快速支付工资?工厂终止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你缺勤超过三天,你能起诉公司吗?

2022-04-24 16: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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