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月29日,我去公司上班时,老板答应不给我压工资。后来,他按了我工资的40%,留下了2000元。然后在10月1日,他告诉老板不要这样做,老板说不要这样做,因为工资还没有发放。上次我去劳动局时,劳动局说9月份的工资要到10月底才能发放。如果10月底还没有发工资,我可以抱怨,因为公司没有合同,也没有社保,现在我去问老板要我的工资,老板说我还应该承担公司的罚款,但我以前从来没有说过,而且工资是固定的,所以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你能在劳动局起诉他吗?

2022-12-18 19: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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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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