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判抢劫罪,审诉后改判招摇撞骗罪。实际服刑已经超出判决刑期,如何申请赔偿和标准

2019-03-25 01:32: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2、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3、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三)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精神病抢劫后,通常需要进行精神病的鉴定.区分是完全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直处在发病状态,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
    如果是前者,可以完全免于刑罚,但是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行为时,具有清醒的认知,处在未发病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完全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于刑罚的.
    因此,综上得知,如果是属于精神病患者的话,应该是没有法律责任和处罚的啊。
  • 未成年人抢劫赔偿的具体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未成年罪犯具6种情形或免刑,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年龄在14~18周岁期间,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审理规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 招摇撞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结合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及这种犯罪的实际情况,一般认为,应该区分骗取财物是否属于数额巨大等情况分别对待,并贯彻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1)往骗取财物未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数额较大的条件限制,法定最高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无数额较大的限制,其法定最高刑是l0年有期徒刑。显而易见,后者重于前者,因此这时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2)在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招摇撞骗罪最重的量刑幅度是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达无期徒刑,显然诈骗罪重于招摇撞骗罪。因此,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已不再能为招摇撞骗罪所包括,而应适用想象数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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