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强险,自己全责。碰人后对方没住院,在家养伤。去司法鉴定所鉴定了。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3样。想问保险公司能全给赔付吗?他的医药费一共花了2千多。这个医药费报销完了是给我的对吧?谢谢了。

2019-03-25 05: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除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万元以外,还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也就是说,除营养费以外,你说的那几项费用都可用交强险来赔偿,是你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共可赔11万但医疗费超过一万元的部分,以及营养费,因你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将由你按照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保险公司是报销费用给车主(被保险人)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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