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告诉我去年9月快递店转让前制作的一个新招牌。当时,该公司表示将从送货费中扣除(不清楚当时是否扣除)。后来,有人把店里的东西都给了他。当时,他没有那么多钱。他给了我一张2万英镑的借条,并在这期间付给我1.5万英镑,相当于欠我5000英镑。现在我向他要钱,又推搡又克制。因为我说我交给他的时候所有东西都给了他,公司在几年前扣了他的钱(门费1350元),要我给他1000元。不管怎样,他的意思是,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不会还你钱。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借条上有他的签名和指纹,借条上的金额仍然是20000。没有利息

2022-04-25 1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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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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